山东省农机办关于对2010年度省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保护性耕作项目验收的通知
(鲁农机科函字〔2011〕25号)
有关市、县(区)农机局:
根据2010年度省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进度要求,经研究定于8月中旬对有关县(区)承担的保护性耕作项目进行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省农机办将组织计财处、科教处、推广站和市农机局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在听取汇报、审查材料、抽查现场、质询答疑和评议的基础上,填写“山东省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保护性耕作)项目验收意见表”(见附件)。
2、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山东省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保护性耕作)项目验收意见表”所列验收内容,进行认真准备。
3、项目验收材料汇编,用A4纸打印,皮纹纸做封面,为便于存档,请将材料胶订,印刷20份。请于8月15日前报省办计财处、省农机推广站各2份。省办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5号,联系电话:0531-83199618;省农机技术推广站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67号,联系电话:0531-83177695、83199970。
4、请将项目验收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邮件。邮箱:mgz2570@163.com,联系人:马根众。
附件: 1、项目验收材料格式
2、山东省农机化创新示范(保护性耕作)项目验收意见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项目验收材料格式
2010年山东省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
××县(区)保护性耕作项目
验收材料汇编
××县(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
主要内容
一、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包括项目计划要求、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机具配备情况、示范区建设和完成情况、示范区辐射带动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效、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发展建议等)
二、项目技术总结报告(项目采取的技术路线、关键生产环节操作要求、机具选择情况、存在问题、技术建议和对策)
三、有关证明材料(宣传材料、照片、测产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