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中心城区进一步加快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进度。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和重点工程建设,每年集中新建、改造一批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逐步淘汰落后的散装式、敞开式转运方式,实现压缩运输。进行城中村、旧村提升改造、环境综合整治和重点工程建设时,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要与建设改造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把公厕、垃圾站、垃圾箱等设施作为城中村、旧村提升改造的重要内容,按照市统一标准配套建设。凡没有同步设计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凡不能同步建设交付使用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城中村、旧村改造成本。新建、改建道路、广场等城市基础设施时,要配套建设公厕、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箱等设施。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抓好镇、村两级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重点加大建成区外镇、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扎实解决垃圾乱堆乱倒问题。
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有关部门要制定环卫设施统一设置标准,出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置标准和程序,统一规范,合理布局,科学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配置和建设由各级环卫主管部门统一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配置、建设和收运。
三、积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工作
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积极促进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不断加大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力度,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提倡简易、合理包装,引导、鼓励生产、销售企业和公众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减少包装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减少农副产品垃圾产生量。大力推广应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宾馆、酒店、餐饮等服务行业,要逐步取消一次性日用品使用,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重复使用的物品。
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废品收购点,规范分类标志,根据本地垃圾特性和处理方式选择垃圾分类方法,制定垃圾分类指南,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动员社区、家庭积极参与。加强生活垃圾可再生资源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重点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废电池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逐步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导则和评价考核指标,确定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域,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单位和片区工作,探索经验,逐步推开。泰安市市区在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各县(市、区)要在2012年6月底前制定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实施方案。到2012年底,列入市级试点的区域初步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完成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开。2015年底前,泰安市市区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各县(市)实现垃圾分类收集5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