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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浙江省第四届体育强镇(乡)登山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浙江省第四届体育强镇(乡)登山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浙体群〔2010〕282号)


各市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群众性户外运动的发展,促进体育强镇(乡)登山爱好者之间的相互交流。经研究,决定在国家登山示范基地宁海举行2010年浙江省第四届体育强镇(乡)徒步登山竞赛走活动,现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队参加。

  二○一○年八月四日

  附件1:
  2010年浙江省第四届
  体育强镇(乡)徒步登山竞赛走规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10年9月26-27日在宁海县举行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宁海县体育局
  三、比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女子甲组(甲组年龄为36-55周岁);
  (二)男子乙组、女子乙组(乙组年龄为18-35周岁)。
  四、参加办法
  (一)以市为单位,各市可选派3-4支强镇(乡)队伍参,总领队由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担任。
  (二)每队可报领队1 人、教练1人,运动员4人(2男2女)参加比赛,组别任选。
  五、运动员资格
  (一)2005-2009年已被命名为浙江省体育强镇(乡)的单位均可报名,最终由各市选拔决定参赛队伍。
  (二)运动员必须是本镇(乡)常住人口,参赛时必须随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凭身份证或户口簿检录,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上场比赛。外来务工人员资格以人事从属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为依据,必须是本镇(乡)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用工人员,并在2010年6月1日之前已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者。
  (三)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具备登山比赛条件者方可报名参赛,比赛报到时需提交由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办者不予比赛),比赛报到时向大会提交保险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六、竞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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