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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浙江省第四届体育强镇(乡)登山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一)参照中国登山协会的竞赛规则,制定本次比赛的组织实施细则。
  (二)比赛线路为宁海县境内国家登山健身步道,运动员比赛时按沿途设置路标前进,路线长度约5公里。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着装运动服和运动鞋。
  七、申诉
  (一)申诉必须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提交大会仲裁委员会。
  (二)申诉必须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如申诉无效,申诉费不予退返。
  八、录取名次
  各项目均录取个人前12名,如参赛的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
  九、报名和报到
  报名表一式二份于9月18日前分别报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虞超英,电话:0571-85061752,传真:0571-85164659)和承办单位宁海县体育局(联系人:徐珊,电话:0574-59997375,传真:0574-59997123)。各运动队于9月26日上午11:30前到宁海县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26日下午3:3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27日上午8:00集合前往赛场,27日下午1:30离会。
  十、经费
  各参赛单位交通费自理,每人交纳食宿费260元,其他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属省体育局。
  十二、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2:
  2010年浙江省第四届体育强镇(乡)登山比赛报名表

       市(区)          镇(乡)

组 别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年龄

身体

状况

领 队

      

教练员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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