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是上海面临重大变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是世博后效应发挥的主要时期,也是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为了实现本市“十二五”期间单位万元GDP能耗下降18%的总体目标,作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节能工作任务艰巨。
三、“十二五”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低碳型城市为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为核心,以贯彻
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为抓手,立足本市发展新阶段、新要求,根据“四个中心”建设和“四个率先”的要求,全面落实节能减排战略方针,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强行政监管,推进技术进步,完善标准规范,注重市场引导,强化舆论监督,实现全社会增强建筑节能共识,全面推进建筑节能目标,全方位落实建筑节能措施,确保全市节能目标顺利实现。
(二)工作原则
“十二五”期间,本市建筑节能的工作原则是:节能目标的制定遵循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以及与全市节能减排总体目标相接轨等原则;节能工作的实施体现先进性、可操作性、可量化性和可核查性等原则。
(三)发展目标
总体节能指标:2015年本市民用建筑总能耗相比2010年的净增量在700万吨标准煤以下,即建筑总能耗增幅小于33%的节能目标。
主要分项节能指标:重点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加强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进一步推广绿色建筑,开展低碳城区试点建设。具体指标如下:
──对新建建筑继续100%严格按照国家或地方节能标准执行设计建造外,积极稳步推进建筑执行更高节能标准。
──实现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其中节能门窗、加装遮阳设施等单项节能改造建筑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
──实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门窗、加装遮阳设施等单项节能改造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
──力争建筑施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5% 。
──每年定期开展能耗统计;每年组织开展能源审计,至“十二五”末期实现重点用能建筑覆盖率90%以上;每年完成100栋建筑分项计量监测系统的安装;每年完成80栋左右建筑的能效公示。
──实现建筑中安装太阳能光热面积60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25兆瓦,新增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400万平方米。
──完成创建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启动至少8项低碳城区建设工程。
四、“十二五”建筑节能重点任务
“十二五”期间,在巩固“十一五”成果的基础上,仍应坚持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工作创新,重点推进下述任务,确保本市建筑节能目标顺利完成。
(一)新建建筑节能
“十二五”期间,新建居住建筑自2011年起全面推行本市的65%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在实施50%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通过试点示范工程,逐步推广实施更高节能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节能20%~30%。加强保障性住房的节能建设,采用系列经济高效的节能技术,严格贯彻实施节能标准。对于特殊功能的大型公共建筑,将制定相应的评价、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同时,在新建建筑施工、验收、运营管理等环节应加强对贯彻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进一步推广能效测评标识制度。
(二)既有建筑改造
“十二五”期间,坚持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继续有重点地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降低建筑能耗,提升能效水平。通过财政补贴示范引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政策扶持、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培育等措施,对既有建筑重点开展非节能门窗、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改造;增加屋顶绿化、遮阳设施等节能措施。
(三)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制,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完善节能管理组织体系。每年定期开展能耗统计,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提高统计质量;每年组织开展能源审计,至“十二五”末期实现重点用能建筑覆盖率90%以上的目标;每年完成100栋建筑分项计量监测系统的安装;每年完成80栋左右建筑的能效公示工作;逐步对政府机关办公楼、宾馆、医院、学校、办公、商场等主要公共建筑实施按行业分类别的用能定额制度,积极推广各类用能管理措施与方法,督促建筑产权人或者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加强用能管理,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高耗能建筑的节能改造,并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制度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