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园校互动”办学模式改革试点的通知
(渝教职成〔2011〕32号)
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职业教育“园校互动”办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2011〕12号)精神,有关区县政府和职业院校按时完成了项目申报,我委组织专家对有关单位申报的“园校互动”办学模式改革项目进行了遴选,经市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万州区政府等16个项目单位开展“园校互动”办学模式改革试点(附件)。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职业教育与工业园区互动发展,经研究,现就开展职业教育“园校互动”办学模式改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规划对接
各试点单位要根据区域产业布局,尽快编制职业教育园区建设规划,做好职教规划与区域产业规划的对接,统一规划工业园区与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园区与职业教育互动发展,以产业结构调整带动职业院校布局调整和专业调整,探索建立产教结合和校企融合的一体化办学模式。
二、完善配套政策
各试点单位要研究出台职业教育园区建设经费投入、项目支持、税费优惠等专项政策,为职教园区实现教育资源与经济要素有效整合提供政策支持。要通过实施统一管理、增加投入、招商引资及引校入园、引厂入校等措施,支持职业教育园区建设。
三、突出改革成效
通过职业教育园区建设,不断深化改革,促进职业教育与工业园区互动发展,推进职业学校与工厂企业融合办学,大力推进教室、教材、教法、学制、专业、管理“六大创新”,优化基础能力、学习成本、教学质量、教育体系、学生就业“五大要素”,改革办学、培养、教学、评价“四大模式”。
四、加强组织保障
职业教育“园校互动”办学模式改革是跨行业领域的重大项目。各项目单位要成立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处理职业教育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成立职业教育园区建设专家库,负责建设过程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和人员培训工作。
五、把握建设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