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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38号文件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21.积极拓展、延伸社会化物流服务渠道,支持传统邮政快递企业重组和资源整合,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支持邮政快递物流与制造企业合作,提供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发展体积小、附加值高的工业品物流配送,促进供应链一体化物流保障模式。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提高配送效率。

  22.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等文件规定,做好兼并、重组物流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六、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

  23.加强物流新技术的自主研发,重点支持、鼓励物流企业采用货物跟踪定位、无线射频识别、移动物流信息服务、物流信息平台、物流管理软件、智能交通等关键技术,提高物流装备的现代化水平。调整完善物流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

  24.加强物流标准的制定和推广。选择行业基础好、发展前景大的物流企业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鼓励物流企业制定物流行业操作标准,并积极申报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25.加快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物流的作业和管理水平。启动智能物流示范工程,积极推动传感网、物联网等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在物流业中的应用,鼓励物流企业加大信息化改造力度。

  26.推动工农商贸企业与物流企业信息互通、联动发展,提高部门和企业物流信息资源的深加工和集成化水平,促进物流信息的科学采集、安全管理、有效利用、有序交换和集成应用。

  七、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

  27.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投资的扶持力度,对重点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各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及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商贸流通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向符合条件的物流业发展项目予以重点倾斜。加大政府对物流信息化的引导性投入,加强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物流信息平台工程项目的支持。

  28.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物流企业及其项目,简化贷款程序,优先发放贷款,对信誉好的物流企业适当增加授信。优先鼓励和支持大型物流企业发起或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支持物流园区发展。推动符合条件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提高资金运转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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