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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

  2.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各区市教育(体)局要加强工作力量,各级教研部门要配齐专职体育教研员,协同指导辖区内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按照体育教学和业余体育活动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受编制限制暂时无法配齐的,要尽快制定方案,采取兼职或外聘的办法,加以解决。要科学设置体育教师周工作量,包括体育课教学、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及体育竞赛等,体育教师在课时津贴、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应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加大培训力度,在计划制定、经费保证等方面明确职责、分步实施,形成长效机制。
  3.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校长是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第一责任人,学校各部门要分工负责。体育教师在上好体育课的同时,要对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进行科学设计和专业指导,并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发特色体育锻炼项目,并会同医务部门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以及数据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班主任要组织、督促班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其他任课教师要结合所教课程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挤占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
  4.要与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紧密结合。各区市育教(体)局和学校要根据体育师资条件、教学设备条件以及体育传统特色,确定符合学校实际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体育项目,供学生学习和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其认定标准和评定办法,要简易可行,有利于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活动。要做好考核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将学生参加项目活动的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记录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充分利用大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确保学生参加活动、展示才艺的时间。
  5.坚持和健全中小学生十项体育联赛机制。充分发挥体育竞技的魅力,吸引全体学生积极主动参与体育活动。坚持每年举行全市和区市两级综合性中小学体育运动会,各学校每年召开春、秋两季田径为主的运动会。在认真组织参与全省田径、乒乓球、篮球、排球、足球、游泳六项联赛的基础上,坚持并完善举办帆船、羽毛球、网球、集体竞技等十项联赛制度,按照规程,每年分别举办学校、区市、市或省三级竞赛。坚持广泛开展冬季长跑和越野赛。促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建设,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办法,在招生政策、师资配备、资金保障给予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试办省、市、区市三级运动队。
  6.设立专项资金保障。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建立体育活动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用于体育场地建设维修、设备器械补充更新、师资引进培养、赛事活动经费以及奖励表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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