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第三批)的决定
(苏卫监督〔2012〕5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认真贯彻《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卫监督〔2006〕24号),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省卫生厅、财政厅、发改委于2009年起联合启动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推进全省卫生监督体系标准化建设,目前,全省已有89个市、县(市、区)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通过省级评估。
各地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过程中紧抓机遇,积极争取政府和部门支持,加强建设、规范管理,提高了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为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省卫生厅决定对2011年申报并通过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省级评估单位(第三批)予以表彰(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通过体系评估的单位继续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同时,全省各地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加快推进卫生监督体系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附件: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第三批)表彰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第三批)表彰名单
南京市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监督所
南京市栖霞区卫生监督所
无锡市
无锡市崇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无锡市北塘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无锡市南长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徐州市
新沂市卫生监督所
沛县卫生监督所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
丰县卫生监督所
徐州市铜山区卫生监督所
徐州市贾汪区卫生监督所
常州市
常州市卫生监督所
金坛市卫生监督所
溧阳市卫生监督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监督所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监督所
常州市戚墅堰区卫生监督所
苏州市
苏州市卫生监督所
苏州市平江区卫生监督所
苏州市金阊区卫生监督所
苏州市沧浪区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