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外贸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9.扩大出口信用险承保额度,提高覆盖率。降低重大订单、政府推荐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及小微企业的保费费率。对投保企业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实际缴纳保费给予5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400万元。积极争取限额支持力度,加大高风险地区承保力度,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建立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简易承保制度;扩大出口信用保单融资规模。
  10.推动进出口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扩大“外保内贷”融资规模,增加贷款企业数量。
  11.降低省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资金担保门槛,取消个人30%的资产抵押,扩大受贷企业范围,增加担保贷款合作银行。
  12.支持外贸企业上市融资,帮助外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外贸企业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
  三、优化外贸发展环境
  13.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检验检疫和海关机构工作日24小时预约通关和报检。清理进出口环节不合理限制措施及收费,缩短出证时间,降低进出口交易成本。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肥海关在未设立检验检疫、海关机构的市派驻服务工作组,积极争取设立检验检疫、海关办事处。进一步扩大跨关区和关区内“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范围,完善电子口岸建设。
  14.扩大检验检疫分类管理和“绿色通道”企业受惠范围。落实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减半政策。免收小微型企业一般原产地证书费及工本费。实施加工贸易优惠措施,凡符合政策规定的,品质检验费减收30%。扩大免验产品种类。
  15.完善出口分类通关制度,推广进口分类通关改革,开展无纸化试点。支持有需求的市或企业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和出口监管仓库。建立“大客户”服务制度,指导申报A类和AA类企业。为重点项目进口设备争取税收减免优惠,简化、下放海关监管业务审批程序和权力,提供货物通关前预审核服务。
  16.积极推动进出口核销制度整体改革,完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逐步实行总量筛选、动态监测、分类监管。
  17.强化贴进企业服务,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完善落实外贸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对口联系服务机制,对年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实行包保责任制。
  18.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