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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切实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明显提高。(自治州卫生局负责)

  ㈢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⒏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主要工作目标:

  在2009年基础上,支持1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1所中心乡镇卫生院,75所村卫生室建设。(自治州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⒐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主要工作目标:

  ⑴制定农村医疗卫生岗位需求计划,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落实自治区面向乡镇卫生院定向免费培养医学人才计划。(自治州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⑵组织2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巩固和完善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选派12名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自治州卫生局、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⑶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10人;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76人次;培训村卫生室卫生人员355人次;培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26人次。(自治州卫生局、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⑷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探索开展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自治州卫生局、发展改革委、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⒑发挥村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主要工作目标:

  ⑴发挥政府、集体、个人等多方力量,加强村卫生室建设,重点加强对村卫生室和村医的技术支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自治州卫生局负责)

  ⑵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保障村医的合理收入。(自治州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⑶解决好村卫生室建设缺口资金和项目整合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对新建(含迁建)村卫生室、村级组织活动用房和文化室等项目进行整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充分发挥项目效益。(自治州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㈣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⒒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工作目标:

  ⑴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并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水平。(自治州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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