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抓好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积极开展
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努力拓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
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了解,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
四、工作安排
各区县统计局、各调查队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分三阶段落实: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至2012年上半年)
1.成立统计“六五”普法领导机构。为加强对本市统计普法工作的领导,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决定成立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法规处,负责普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统计局和各调查队也要在今年11月底前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并落实办事机构,全面加强对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定统计普法规划。各区县统计局、各调查队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制定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普法工作制度,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并于2011年12月底前将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报送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家统计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国统字〔2009〕134号)要求,争取将学习宣传
统计法纳入地区“六五”普法规划。
3.编写制作普法补充教材。在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编印的统计“六五”普法辅导材料的基础上,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将结合本市地方统计法规、规章的有关内容和统计执法检查典型案例,编写制作统计“六五”普法补充教材。各区县统计局、各调查队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编写适合地区实际的普法教材或其他形式的学习宣传材料,并报送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区县统计局、各调查队要按照本市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年度统计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做到布置及时、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普法落到实处。开展统计普法要做到总体有规划、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工作有重点,宣传有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