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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在本市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统计局、各调查队要把实施统计“六五”普法规划作为“十二五”时期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促进统计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保障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完善保障措施。要根据需要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并提供必要的宣传设备。要充实普法骨干队伍,努力形成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推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检查考核。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统计“六五”普法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健全激励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先进,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四)做好协调配合。各区县统计局、各调查队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制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做好协作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统计普法宣传的合力。

  附件
  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志雄 上海市统计局局长

  马俊贤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

  副组长:  吴 铭 上海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严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副巡视员

  成 员:  李家华 上海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郁琼华 上海市统计局法规处处长

  刘 慧 上海市统计局综合统计处副处长

  吴士军 上海市统计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刘良文 上海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处处长

  徐文林 上海市统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周 杰 上海市统计局法规处副处长

  招葆伟 上海市统计教育中心主任

  宗 瑛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办公室主任

  单文豪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综合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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