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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争创“平安世博·平安卫士”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2、公安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积极参与世博园区安全保卫、社会面安全保卫、专项安全保卫和打击整治攻坚战等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2)业务技能娴熟,勇于攻坚克难,在打击犯罪、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3)基础工作扎实,群众反响良好,在治安防范、为民解困、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方面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4)积极开拓进取,善于创新挖潜,在改进工作、提升效率、服务基层一线等方面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3、公安集体评选条件

  (1)在世博园区安全保卫、社会面安全保卫、专项安全保卫和打击整治攻坚战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2)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3)在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4)在实有人口管理、社区警务管理、虚拟社会管理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四)“世博安保先锋”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各区县委办党委宣传部(处),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各单位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明确责任到人,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在5月至10月世博期间每月15日之前,推荐1名群众、1名民警和1个公安集体(填写推荐表格各一式三份,表格样式附后),申报当月的“世博安保先锋”,报至组委会办公室。5月15日申报时,请同时反馈本单位该项工作的联系人(报送地址:高安路17号401室,电子邮件:pinganweishi@shanghai.gov.cn,联系人:王玉峰、窦庆,联系电话:24022437、22020817)

  2、网络推荐。组委会办公室将在人民网开设主题实践活动专栏,公布每月“世博安保先锋”候选名单、事迹材料,接受网民点评、推荐或自荐。

  3、表彰宣传。每月底,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表彰仪式,隆重表彰本月当选的“世博安保先锋”,通过网络专栏、报刊媒体等宣传当选集体、个人的先进事迹。

  (五)“平安卫士”评选程序

  1、网络投票。在人民网专栏设投票区,公布每月当选的“世博安保先锋”照片、简介,欢迎网友投票选举,投票期限暂定为11月1日-30日。

  2、专家评审。11月,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人大政协代表、警风警纪监督员、媒体记者等分别独立评审,在候选人中进行遴选。专家评审结果将作为网络投票结果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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