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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对医疗纠纷处理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蒋士浩      省医学会医鉴办主任

  于一鑫      省卫生监督所监督五处

  联系电话:13951685468

  第二组苏州市、徐州市

  时玉昌(组长)  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危孝健      省卫生厅信访办负责人

  张 兵      省卫生监督所监督五处副主任

  张 剑      省卫生监督所监督五处

  联系电话:13814043322

  请督查人员于2011年7月25日上午9:00前至省卫生监督所七楼707室参加培训会议。

  其他各市按上述形式和要求进行自查,并于8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省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杜成阳,联系电话:13913933332;电子信箱:njdcy2011@163.com

  附件:

  1、抽查部分三级医疗机构医疗名单

  2、医疗纠纷处理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督查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抽查部分三级医疗机构医疗名单

  南京市:江苏省肿瘤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

  徐州市: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苏州市: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市立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扬州市: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北人民医院

  附件2
  医疗纠纷处理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督查表

  市、县(市、区)卫生局

  1、卫生行政部门是否及时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认真落实医疗纠纷处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卫医便〔2011〕64号)文件

  是  否

  2、卫生行政部门是否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是  否

  3、2011年7月20日前是否上报上半年的医疗纠纷情况

  是  否

  4、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指导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工作,并按规定做好信息填报工作

  是  否

  5、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按照《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3号)的要求,对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及时报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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