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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科技创新三年赶超行动计划的通知


  (二)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赶超计划

  结合省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要求,一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市(县)、区联动,组织财税、法律、评估、咨询、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机构,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全流程、专业化服务,择优选择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培育,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要求,每年培育500家左右企业,到2014年培育高科技企业超过1800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800家。二是培育科技领军型企业,引导和支持企业走创新驱动型的发展道路,加快创新资源向企业集中、人才向企业集聚、政策向企业集成,不断扩大高新企业数量规模,提升高新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份额。在此基础上,遴选规模大、带动强的重点创新型领军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予以集成支持,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骨干企业集聚,着力培育100家品牌知名度高、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性大的创新型领军企业,集中打造15到20家研发实力与创新成果国际一流、产业规模与竞争能力位居前列的重点创新型领军企业。三是培育科技型企业上市,针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关键成长期的创新发展需求,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上市开辟绿色通道,着力推动5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加快上市。

  (三)实施工业企业专利申请全覆盖计划

  强力推进“知识产权立市”战略,全面贯彻《无锡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突出知识产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与各类科技计划的紧密结合,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确保3年内消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零专利”。一是大幅提升企业的专利产出能力和数量。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深入推进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不断改善专利结构与质量,提高发明专利比重,促进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大幅提高。2012年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覆盖率2012年达到40%、2013年达到70%、2014年达到95%。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培育力度,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进计划。加强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加大培育企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培训,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开展服务,支持和帮助企业建立和利用专利信息数据库,大力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企业以发明专利为主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出,每年培育出200家以上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力争在2015年我市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突破2000家,累计拥有300件以上专利企业100家以上;培训2000名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三是加快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和知识产权示范镇(街道)建设,实施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镇(街道)推进计划。加大对重点园区和重点镇知识产权的推进力度,切实推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产出。到2015年全市建成20个以上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知识产权示范镇(街道)比例超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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