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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一)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保障能力。各级财政要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并保持稳定增长,新增教育经费要优先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收益、彩票公益金等要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办学条件均衡水平。各级政府要统筹本级财政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积极支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投入,整体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要按照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将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校舍维修改造、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工程、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等纳入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框架内统筹考虑,制定薄弱学校消除计划,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办学条件达标,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距。市级财政依据各区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工作力度和工程进度,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资金支持。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在学校规划、用地划拨和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到2015年年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办学条件标准。各区县要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加快建设和改造步伐,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水平。各区县要将教育信息化纳入县域信息化发展总体战略,建立健全有效促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工作机制。大力实施“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重点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缩小城乡教育信息化水平差距,为农村中小学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高效推送渠道和教育技术应用培训服务。到2015年年底前,各区县建成“淄博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的学校要分别达到80%。
  (四)实施城乡教育队伍均衡发展工程,促进师资力量均衡配置。各区县要完善政策,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建立稳定、科学、合理的教师招聘机制,建立保障中小学教师校际、学段、学科均衡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部分教师占编不顶岗现象和挤占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现象。要组织实施农村紧缺教师配备计划,足额配备农村中小学紧缺师资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卫生保健、安全管理人员。要摸清底数,制定规划,建立县级统筹的教师调配、使用机制,组织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计划”,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师绩效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并有效实施。要重视提高教师待遇,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适当倾斜,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教师专业成长促进机制,引导学校建立并实行教师发展性评价制度。要以深入实施教职工队伍建设“双名”工程、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教师“校本研修”工程为载体,加大对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积极挖掘优质资源开展智力支教,发挥各级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引领辐射作用。开展送教下乡、送教研下乡活动,健全和完善支援学校与受援学校之间校际教研和联片教研制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严格实行学校职称聘任有关规定,自2013年开始,2001年9月以后任教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中高级职称必须具备1年以上农村任教经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在规定比例内向农村中小学倾斜。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在表彰奖励中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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