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建建通〔2012〕191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电监办,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黔)、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4月17日全国、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厅制定了《贵州省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0851-5360058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贵州省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4月17日全国、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减少和预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