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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市环保局系统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0月-12月)。把解决作风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一是组织评议考核。把加强作风建设纳入年度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党建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项目标考评,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搞好践诺评诺,切实把作风建设落到实处。二是规范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加强干部管理、行政审批、反腐倡廉、效能建设等项制度规范,切实形成长效机制,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不断总结提高。善于发现、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扎实推进 “每月一星”评比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的顺利实施,市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党其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陈忆同志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忆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争、陈玉兰、王志焕、周玉强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王勤、孟祥胜、孙水华、安涛、詹耀锋、徐一华、徐静、晏利扬、叶军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局系统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的具体指导、检查和日常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各处(室)、单位主要领导是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开展作风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责任、工作不落实的要追究责任。

  (二)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各处(室)、单位要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把“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究作风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进一步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及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以加强环保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观念、解决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为重点,进行认真剖析,查找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处(室)、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富有环保特色的作风建设活动,要正确处理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的关系,把作风建设融入到各项实际工作之中,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尤其要做好与综合考评、“创先争优”、行风评议、创建文明单位等工作的结合,切实将该项活动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效。共、青、妇要充分发挥在作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突出各自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各类活动,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效能。以深化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保证局系统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为“十二五”环保规划的实施起好步、开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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