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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建设文化强市的决定


  五、争当文化产业龙头大市,提升文化强市实力

  发达的文化产业是文化强市的物质保证。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及其配套政策,加快发展创意设计等十大新兴产业领域,力争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到2200亿元,成为我市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一)加大文化科技创新力度。着力推动文化产业领域的自主创新,建立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使深圳成为重要的文化创意产业创新中心和应用研发高地。重点发展“文化+科技”、“文化+创意”、“文化+金融”、“文化+旅游”等新模式,加快构建以“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建立一批研究中心、实验室和文化科技企业孵化器,推动文化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推进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实施先进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鼓励传统文化产业利用先进技术改造升级。开展文化科技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研究,重点解决一批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引领性的重大文化科技问题。支持我市创意文化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

  (二)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作用、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形成具有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完善文博会、文交所、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三大国家级平台,实施会展平台、技术支撑、产业集聚、文化金融、传播推广等五大工程,规划建设和提升前海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博会产业园区等一批重点园区基地。优先安排文化创意产业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建设用地,鼓励通过城市更新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项目,优先纳入城市更新计划。鼓励各区(新区)发挥区域产业基础与资源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重大项目和功能区域。

  (三)做大做优做强产业主体。着力扶持发展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文化产业品牌,提升深圳文化产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重点将深圳报业、广电、出版发行集团打造成为在全国乃至世界有广泛影响的现代文化传媒集团和“文化航母”。实施文化创意产业百强振兴计划,培育100家具有较强发展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创意领军企业。支持和促进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文化创意企业和跨国公司,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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