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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届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届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1〕266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中央在渝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办法(试行)》(渝人发〔2007〕52号)规定,现就组织开展第三届“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突贡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两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不再作为突贡专家的选拔对象。
  二、突贡专家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原则上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获得市(部)级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其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二)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市(部)级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或市(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其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三)社会科学研究有独到见解,获得市(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其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四)在完成市(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应用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市(部)级以上奖励者。
  (五)教书育人成绩卓著,获得市(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其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或教学改革成绩突出,获得市(部)级以上奖励者。
  (六)医学理论研究有重大突破或医疗技术精湛,成绩突出,获得市(部)级卫生科研成果二等奖及其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七)在农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农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研制中有重大突破或发现,成绩突出,获得市(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其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八)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学科门类的创立及完善做出重要贡献或提出具有重大突破的意见或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对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有显著作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获得市(部)级奖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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