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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届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九)在文化、艺术、新闻广播、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为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内或市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获得市(部)级一等奖者。
  (十)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培养出在国家级以上的重大赛事中成绩名列前三名,或打破国家纪录、全市纪录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十一)在管理工作中,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创新管理模式或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国或市内有较大影响的管理者。
  (十二)长期在库区、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一线艰苦创业,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并得到业内认可者。
  (十三)获得多项发明专利,且已被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完成者。
  (十四)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市内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者。
  选拔时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评选依据。
  三、推荐选拔的条件和程序
  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渝人发〔2007〕52号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选拔工作。推荐人选以近5年来取得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作为主要评选依据,其实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重点推荐选拔在我市科研、生产、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中青年创新型人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选由其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区县(自治县)推荐。推荐人选在上报前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推荐人选一般由所在单位推荐,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将其作为上报附件。推荐人选上报时应按业绩和贡献排序,由区县党委、政府,或市级部门党组(党委)审查通过后,向市人力社保局报送。
  四、选拔推荐的名额
  本次突贡专家评选不超过50名。按照渝人发〔2007〕52号的规定条件择优推荐,各区县、市级部门原则上推荐1名,符合条件人员较多的行业主管部门可适当多报。
  五、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推荐突贡专家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中央在渝单位推荐函一份(含单位公示情况说明);《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一式三份,《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同时报电子版1份。上述所有表格材料均可从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填表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各栏目的内容,突出贡献事迹一栏要写实;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证书的不予填写,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也不填入此栏;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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