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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二)结合卫生重点工作开展典型宣传。结合深化医改、“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卫生系统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典型宣传。配合2012年度白求恩奖章、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等表彰及“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群众推选活动等,深入挖掘先进典型进行集中、连续的宣传报道。

  (三)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典型宣传。以报告会、座谈会、媒体宣传等形式开展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播载体,全面深入开展典型人物、事迹的宣传工作,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地进行宣传报道。结合“五个一工程”推荐评选活动,用多种文艺形式宣传卫生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机制

  (一)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由分管领导牵头,建立议事会商制度,研究部署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盟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接受媒体采访制度、重大活动和会议报道制度。积极探索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闻发布制度。

  (二)主动开展新闻发布工作。配合重大卫生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设置新闻发布选题,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充分利用新兴媒体拓展新闻发布渠道。在门户网站开辟新闻发布专栏,即时宣传卫生工作的新政策、新举措和新亮点。

  (三)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各盟市卫生局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地区新闻宣传负责同志参加业务培训,强化对骨干通讯员业务培训,提升新闻宣传人员素养,提高新闻宣传工作能力。

  四、做好突发事件风险沟通

  (一)加强卫生舆情的日常监测。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平面媒体、相关网站、论坛、博客、微博等的监测和舆情研判,掌握舆论动态与趋势,时刻关注卫生舆情,争取掌握主动权和话语权。

  (二)完善风险沟通工作制度。按照“正确导向、以人为本、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关口前移、规范管理”的工作原则,建立完善风险沟通预案,细化舆情监测、风险预警、口径制定、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制度和规程。

  (三)有效做好风险沟通。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及其苗头,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早研究对策,科学评估,采用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以及运用新媒体等适宜方式积极作出回应,准确把握和有效应对,及时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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