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开展的同时,传播权威、科学的健康知识,澄清错误、虚假的信息,增强公众对健康信息的甄别能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
五、深化卫生政务公开和服务工作
(一)完善卫生政务公开制度。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要求,健全机制,畅通渠道,进一步推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卫生政务公开,深化卫生政务服务。各地要完善本地卫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有关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实施。
(二)重点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要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化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血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
(三)加强12320卫生公益热线办理机制建设。各盟市、旗县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自治区12320转办的事项,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理顺工作流程,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做好相关事项的办理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12320分中心。
六、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和管理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发挥门户网站重要平台作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建设卫生行政许可网上平台,完善网站办事指南,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逐步在网站开设视频专区,开通网上直播功能,丰富网站表现形式。
(二)促进互联网、微博客等新媒体应用。积极运用互联网、微博客、手机等新媒体发布信息、解惑释疑、通达社情民意、疏导公众情绪。配合自治区卫生厅做好全区卫生系统官方微博集群建设工作,鼓励卫生行政人员和医务人员开设个人政务微博客,传播政务信息和健康知识。
(三)开展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各盟市卫生局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单位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开展初审上报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四)支持行业内部宣传阵地建设。做好《内蒙古卫生》、《内蒙古卫生年鉴》、卫生厅门户网站、健康报内蒙古频道 等信息和新闻稿件报送工作。充实卫生信息和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提高在《健康报》、健康报内蒙古频道及各级媒体新闻宣传报道数量和质量。
各单位要把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主要负责同志是新闻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与重点卫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要建立新闻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卫生工作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落实,务求实效。要根据卫生新闻宣传工作需要,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