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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师培训中心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师培训中心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0]439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新增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师培训中心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国寿人险京文[2010]8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不予核准“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师培训中心”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统计时间 : 2010年8月18日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类别营业地址代理险种审批结果原因
1400903110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师培训中心C类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雁翅村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健康保险未核准未取得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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