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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修订)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电话:4528088,传真:4528080,邮箱:gxgglsj@163.com),由市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主要从市粮食局抽调,视情况再从相关单位抽调。

  2.1.1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职责

  (1)掌握粮食市场形势,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的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2)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3)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并根据需要向驻贵部队和武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

  (4)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l)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市粮食市场动态,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2)根据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

  (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5)完成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l)市发改委、市粮食局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完善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和申请动用自治区级储备粮建议。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建立应急粮食加工和供应网络,制订应急粮食供应方案,组织实施应急粮食的采购、加工、调运和供应。

  (2)市发改委会同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做好组织、协调应急粮食调进工作。

  (3)市财政局参与制订应急粮食供应方案,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所需经费,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4)市商务局负责配合市粮食局完善应急粮食供应网络建设,做好粮食应急供应工作。

  (5)市物价局负责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6)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通畅,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7)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贵港供电局、贵港火车站按照各自职能,负责做好电力和运力调度,保证应急粮食加工和调运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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