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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中心区域超限超载车辆非正常聚集应急预案的通知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指挥县区域超限超载车辆非正常聚集和暴力抗法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研究、制定各项应对措施和工作方案,并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的落实情况。
  (3)分析、研判非正常聚集事件的发展态势,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
  (4)研究解决与事件处置相关的其他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负责县区域超限超载车辆非正常聚集的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第一召集人或召集人。
  (3)传达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
  (4)负责车辆非正常聚集事件处置有关信息和总结的报送。
  3、现场处置工作职责
  (1)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具体负责本辖区内超限超载车辆车辆非正常聚集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2)下达控制现场事态处置命令。
  (3)依据现场情况,确定事件性质,做出紧急处置方案,指挥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4)按照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处置进展情况,当事件状态超出处理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级支援,确保事件得到有效处置。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交通运输局
  1、负责县区域超限超载车辆非正常聚集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协调事件的现场处理。
  2、根据事件的程度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增援事件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迅速将涉嫌超限超载车辆清理到指定停车场,并对违章行为进行依法认定和处理。
  3、负责县区域超限超载车辆非正常聚集事件应对的总结,并向县委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汇报。
  (二)公安部门
  1、根据县区域超限超载车辆非正常聚集事件等级派出相应的警力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和指挥现场交通,防止现场交通堵塞和事态扩大、恶化。
  2、负责清理县区域超限超载车辆非正常聚集事件的调查取证、立案处理,有效控制涉嫌抗法人员。
  (三)事发地辖区镇政府
  1、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
  2、负责做好现场围观群众调解和劝退工作,防止事态恶化。
  3、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涉嫌抗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
  4、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四)其他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依法履行职责,以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事件等级和应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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