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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奖励与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备注:1.本表由省辖市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贷款统计台账、按贷款人(多笔贷款的可合并填列)逐行填报;
  2.贷款人所属行业,应结合贷款年度,分别根据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填列;
  3.贷款金额保留1位小数。

  附件3:
  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农村信用社改制奖补资金申请表
  年度

  填报机构(公章):
  单位:万元
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新设县域金融机构分支行新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改制新设皖北3市市级以上分支行申请奖补资金合计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分支行个数一次性补助到位注册货币资本数额一次性奖励(1%)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个数一次性奖励新设市级以上分支行个数一次性补助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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