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整治非法买卖土地及违法占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 长:何子人 市法制办副主任
  副组长:冯云动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13人):市国土资源局(3人)、市综合执法局(3人)、市公安局(3人)、兴宾区人民政府(2人)、河西街道办事处(2人)。
  职 责:负责对城区和城乡结合部重大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涉嫌犯罪的涉案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制作调查笔录,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及时把案卷材料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3.纪委监察专案组(10人)
  组 长: 郑吉江 市纪委副书记
  副组长:覃亚柑 市住建委副主任
  成 员(8人):市公安局(1人)、市国土资源局(1人)、市综合执法局(1人)、市住建为委(1人)、市纪委监察局(2人)、兴宾区政府(1人)、来华投资区管委会(1人)。
  职 责: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地的,依法进行调查,移送纪委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四、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国土资源局职责:负责认定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地的地类性质,测量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面积,并形成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材料,提供查处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负责对违法案件履行立案审批手续,对违法占地及非法买卖土地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责:负责对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地的行为进行证据收集,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调查,依法制作调查笔录,到违法现场进行摄像取证,以市国土资源局的名义代拟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送市国土资源局加盖公章。
  (三)兴宾区人民政府职责:负责调查、核实、确认涉案地块的土地所有者、承包者、使用者,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对违法用地现场进行现场勘测,协助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调查。
  (四)公安机关职责: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传唤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的涉案人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负责对市国土资源局移送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立案,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
  (五)纪委监察部门职责:负责对参与或幕后支持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地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严厉查处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地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兴宾区政府、来华投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认真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