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支持地方金融机构跨区经营,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制重组上市。大力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国内外银行来赣设立机构,积极组建鄱阳湖银行,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南昌、赣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健全信用担保体系,规范发展政府投融资平台和大型财务公司。(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省发改委牵头负责)
15.推进省内企业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上市融资。支持发展“新三板”市场,引进培育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省政府金融办、江西证监局牵头负责)
16.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积极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建立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省发改委牵头负责)
17.建立和完善各类保险制度,拓展城乡保险业务,建立银保互动的良性机制。支持保险公司扩大险种,积极引进专业保险公司来赣设立分支机构。(江西保监局牵头负责)
18.加快物流园区和物流基地建设,依托南昌打造全国性物流枢纽,依托其他中心城市打造区域性物流中心。(省发改委牵头负责)
19.积极发展综合性物流、专业性物流和特色物流,推进制造业企业物流业务外包。推动城市公共配送中心和社区物流网点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农村现代物流、冷链物流和绿色物流。(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20.大力发展财务类、法律类、资讯类、市场交易类中介服务业,积极发展会展服务业,支持发展大型租赁服务业。抓紧推进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省发改委会同省商务厅负责)
21.合理调整城乡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扩大连锁经营,支持便利店、中小超市等社区商业发展。(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22.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23.建立健全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居民服务网络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为老服务、家政服务、就业服务和文化科普服务。(省民政厅会同省商务厅负责)
24.加快发展信息技术外包,做大做强业务流程外包,积极开展知识流程外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会同省商务厅负责)
25.大力推进南昌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省发改委会同南昌市政府负责)
26.拓展地理信息服务与应用领域,大力发展车载导航、移动定位等服务,建立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市场有序的地理信息服务产业体系。(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
27.支持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会展经济,探索适合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市场管理办法。实现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省发改委会同省商务厅负责)
28.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支持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对鼓励类服务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倾斜。(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牵头负责)
29.支持景德镇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省发改委会同景德镇市政府负责)
(三)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1.按照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省发改委牵头负责)
2.逐年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3.实行按主体功能区安排与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修改完善现行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省发改委牵头负责)
4.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省国土资源厅牵头负责)
5.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省环保厅牵头负责)
6.开展市县空间规划试点,建立覆盖全省、统一协调、更新及时的国土空间动态监测管理系统。(省发改委牵头负责)
7.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省发改委配合省委有关部门牵头负责)
8.加快构建南昌一小时经济圈。(省发改委会同南昌市、九江市、鹰潭市、新余市、抚州市政府负责)
9.加快培育信江河谷城镇群。(省发改委会同上饶市政府负责)
10.加快培育赣西城镇群。(省发改委会同新余市、宜春市、萍乡市政府负责)
11.加快培育赣南城镇群。(省发改委会同赣州市政府负责)
12.加快培育吉泰城镇群。(省发改委会同吉安市政府负责)
13.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划协调机制,加快城市群的规划、市场、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进程,推动金融、通信和交通同城化,促进城市群功能互补和产业协作,实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省发改委牵头负责)
14.加快建设南昌超大城市。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现代区域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文明花园英雄城市,打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增长极、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全国低碳经济发展示范城市。(南昌市政府负责)
15.积极培育九江特大城市。发挥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加快南昌九江一体化进程,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下游及京九沿线综合交通枢纽和著名的工业、商贸、港口与旅游城市。(九江市政府负责)
16.积极培育赣州特大城市。全面对接珠三角、海西经济区,打造全国重要的钨产业、稀土产业战略基地和世界最大的优质脐橙生产基地,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特大型、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和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赣州市政府负责)
17.积极培育上饶特大城市。全面对接长三角、海西经济区,建设光伏和锂电池新能源基地、有色金属工业基地、全国光学产业基地、新能源汽车基地,打造全国旅游强市和赣浙闽皖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上饶市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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