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自主创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利申请资助办法,以资助发明专利申请为重点,着力引导广大发明人将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化。“十二五”时期,市本级资助发明专利申请1400件。
1. 加大专利申请资助力度。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显著技术创新特征和潜在市场应用前景,且第一申请人为我市辖区内的法人或者常住地在我市辖区的个人的发明专利申请项目,市本级对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每件予以资助2200元。
2. 支持企业引进发明专利进行再创新。鼓励企业以专利权转让方式从市外引进先进适用关键专利技术并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借力增加我市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再创新并形成新优势。市本级实施发明专利引进项目,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引进项目、专家评估、政府择优下达项目资助资金的方式,资助企业通过专利权转让从市外受让、实施并消化吸收再创新一批发明专利。
五、职责分工
(一)部门职责分工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委、财政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能,充分利用所掌握的资源,加强集成联动和资源整合,形成推动全社会发明创造的工作合力。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研究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专利政策导向,牵头组织实施科技项目发明专利倍增工程和创新平台发明专利倍增工程,将发明专利产出作为科技计划各类项目评审、立项和验收的重要指标,支持和引导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申请发明专利。指导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明专利倍增工程。组织开展创新成果专利化引导行动。负责倍增计划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完善专利资助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本计划实施所需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方案,负责专利统计和信息报送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创新成果专利化工程,指导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明专利倍增工程,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全民参与发明创造大行动的开展。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大发明创造工作力度,将发明专利产出作为工程研究中心绩效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协同市科技局指导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实施发明专利倍增工程。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高等院校加强科研活动中的发明创造工作,将发明专利拥有量纳入高等院校创新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指导各类学校鼓励学生发明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