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2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需求情况的通知
(吉教师字〔2011〕3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
按教育部师范司《关于报送2012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司[2011]22号)要求,做好2012年我省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2年“硕师计划”实施的有关政策按照《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09]5号,文件可从教育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1806/list.html)精神执行。为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可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聘为特岗教师的,先到设岗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务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各市(州)要认真研究本地农村教师队伍现状和任教学科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需求学校、学科和人数,填写《2012年吉林省实施“硕师计划”县需求情况表》(见附表),经请示当地政府同意后,由各市(州)汇总,加盖教育局公章后,于7月12日前传真和电邮同时上报省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潘飞,联系电话(传真):0431-82760337;电子邮箱:2760337@163.com。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附表:2012年吉林省实施“硕师计划”县需求情况表
市(州): 联系人: 电话: 电邮:
县区名 | 需求学校名 | 学科(专业)名称 | 拟聘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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