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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珠人社函〔2010〕23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方便香洲城区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普通门诊就医,结合第三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布情况,现就参保人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需从原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为吉大社区卫生(中医)服务中心、港昌社区卫生服务站、康宁社区卫生服务站及白石社区卫生服务站4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之一的,可在2010年8月6日至2010年9月5日期间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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