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服务立区、金融强区、文化兴区”的首都功能核心区定位,将学前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出生趋势,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以“保证基本、广泛覆盖、形式多样、优质均衡”为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合理规划、分布推进、注重内涵”的思路,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满足适龄儿童多元化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快幼儿园建设,不断增强学前教育资源。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办园,形成以教育部门办园为示范、公办园为基础、民办园为补充,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种形式学前教育服务格局。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学前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0-6岁儿童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辖区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元化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具体目标。
——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大力推进0至3岁儿童早期教育。确保0至3岁儿童及其看护人受教育率达到90%以上。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三年内新建、改建15所公办幼儿园,使全区幼儿园总数达到80所(址)以上。各类幼儿园中政府办园比例达到50%以上。同时通过扩班扩建幼儿园,增加幼儿学位供给,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
——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范围,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逐年提高。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以及对部门办园、集体办园、民办园的扶持力度,保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今后三年,区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统筹各类幼儿园的建设发展。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保教师资队伍。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培训全部纳入“十二五”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确保95%的幼儿园园长和90%的幼儿教师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各岗教职员工均达到北京市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做到持证上岗。市区级骨干教师占全区幼儿教师总数的10%以上。各类幼儿园要按照《北京市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编制。
——托幼园所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有显著提高。北京市级示范园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25%以上,一级一类幼儿园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70%以上。
——大力推进0至3岁儿童早期教育工作。新增6个市级社区儿童早期教育示范基地,面向社区散居儿童开放。开展对学龄前儿童家庭看护从业人员的培训,向学龄前儿童的父母和看护人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定期举办亲子教育活动。每个社区散居儿童早期教育示范基地配备早期教育专业教师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