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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1.深入进行教育改革,以教育科研为先导开展课题研究,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
  2.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质量的监控,以分级分类验收考核为手段,实施动态管理,提高幼儿园整体质量。
  3.采取分类管理、分层指导的方式,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水平幼儿园的监督与指导,使每一个园所办园质量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4.设立社会力量办园专项质量奖励资金。每年对社会力量办园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通过“以奖代投”的方式奖励社会力量办园。达标园所每园奖励10万元,晋升一级一类园所,每园奖励10万元。
  (五)加快发展,实施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工程。
  构建0至6岁儿童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多元化学前教育需求;
  1.依托社区早期教育示范基地和社区托幼中心,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2.依托幼儿园及校外单位(少年宫)学前班资源,开展3-6岁幼儿教育;
  3.依托学前信息化教育基地,开展远程早期教育课程服务;
  4.依托学前特殊教育基地,开展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对落实《北京市西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的领导,成立西城区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教育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教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区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委,由区教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三年行动计划》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要充分履行领导责任,区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奖励资金。资金主要用于落实幼儿园基本建设工程、幼儿教师培养工程、办园条件标准化工程、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用“以奖代投”的方式,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好幼儿园。
  (三)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开展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营造全区良好的学前教育发展政策环境。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开展对新建、改扩建、小区接收配套幼儿园等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素质教育优秀的办园达标单位进行奖励,对优秀社会力量举办者进行表彰奖励。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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