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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

  (六)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管。县寰袤空间土地开发整治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是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筹资人。所筹复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和监督。对项目预算的中、前期费用应坚持项目资金的拨付原则。酉阳府办发〔2010〕208号文件明确的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筹,纳入复垦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后,由县寰袤空间土地开发整治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先行垫付工作经费的50%给部门和乡镇,待项目验收取得合格证并完成地票交易后与县财政结算。

  (七)进一步明确补偿补助标准及方式。复垦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对农户的补偿费按照12万元/亩标准执行,包括房屋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使用权补偿等,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费按照2.1万元/亩标准执行;复垦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乡镇企业用地、无主地的补偿费用按照14.1万元/亩标准兑付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项用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利用、农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新农村建设(资金监督管理与使用办法另行制定)。对农户的补偿,在项目实施前,先以复垦入库备案设计面积测算补偿40%,余款待地票交易后按实际新增耕地面积、结合有关政策标准进行结算。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待地票交易完成后一次性结算和拨付。

  (八)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复垦利益分配。复垦产生地票并实现指标交易后,取得的收益先行偿还项目贷款,扣除复垦项目成本后的剩余资金由县农村土地整治开发中心按实际新增耕地面积,兑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补助。地票交易后的溢价部分收益缴入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专户;项目融资成本节余部分,作为寰袤空间土地开发整治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的筹资利润;工程成本和管理成本节余部分,作为全县建设用地复垦发展基金,缴入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专户;地票交易所获建设用地奖励指标,由县政府统筹使用,并根据需要,按乡镇产生地票数不超过10%的比例安排给乡镇用于集镇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力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应贵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房管局。各乡镇要及时调整充实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备案。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村组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宣传发动、登记调查、工作协调、工程安全和项目监督等工作。要认真对照2012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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