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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义不容辞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到位。

  (一)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所管理或指导的行业领域、下属或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起职责明确、措施具体、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责任体系,彻底解决“不敢抓、不愿抓、不真抓、不会抓”的问题。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市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分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安全监管监察中存在的失职、渎职及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处。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效益”意识,增加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真正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经营决策中,落实到生产计划中,落实到作业过程中。特别要加大安全培训投入,大力开展职业培训。要严格企业招用工制度,严格执行岗前培训制度,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责任事故,不仅要查清事故原因,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还要根据事故的性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相关领导者的责任。

  三、抓住重点,严格监管,切实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积极采取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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