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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五)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深化富县强镇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开展新一轮县镇扩权试点,稳步推进“村改居”工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化农村征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和公司化改革。加快推进省直管县的步伐,扩大试点县的范围。(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法制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2、推进综合政务服务体制改革。加快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抓紧推进联合审批改革。进一步完善“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系统和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市编办、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3、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探索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力争实现对生态功能区激励、保障、补偿三位一体的财力支持。继续完善我市金融组织体系,创新金融服务机制;积极探索科技、产业与金融相结合的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引入民间资本成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探索由大型企业和保险公司牵头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市财政局、市金融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等有关部门参与)

  4、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市上下推广端州区模式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的社会管理“三创新”模式。继续推进村级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探索非户籍常住人口参与城市社区自治的途径。(市社工委、市编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六)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1、实现创建省教育强市目标任务。继续以教育“创强”为抓手,统筹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发展。到2012年底,全市70%以上的乡镇(街道)创建成为省教育强镇,70%以上的县(市、区)创建成为省教育强县(市、区),全市实现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目标任务。启动建设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发展工程,抓紧新(扩)建1所现代化技工院校。大力实施“强师振教”工程,加快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水平。(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2、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建设目标任务。开通住房保障项目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出台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制定引导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办法。研究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保障制度整体安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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