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气设施建设方面。长沙市建成了2万立方液化天然气储配站,对车站北路、三一大道、五一大道中低压供气管网进行了改造;邵阳市6000立方液化天然气储配站基本建成,燃气供保、调峰能力增强,供气管网进一步优化。常德市推进用户生活用气设施的维护改造,累计对2.1万户居民家庭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株洲市对居民用户无烟道热水器实施改造,促进用户安全用气。株洲、湘潭积极探索建立燃气事故保险制度,株洲市的液化石油气用户和9万户管道天然气用户参加燃气事故保险,湘潭市6万户管道天然气用户参加燃气事故保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燃气工程建设监管不落实。一些燃气工程设计没有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部分站场设计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个别规模较小的液化气站存在“三无”和“两不达标”问题(“三无”即无设计图纸、无报建手续、无施工验收备案手续,“两不达标”即防火间距不达标、消防设施不达标)。个别地方新、改建燃气没有履行工程建设程序。
(二)燃气安全管理不到位。一些储备、充气站(点)消防通道不畅、消防水量和水压不足、灭火器材失效或配备不齐;储气设施严重老化,报警检漏设备缺乏;车辆和人员随意进出生产场地,门卫形同虚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缺乏,违规违章操作时有发生,应急处置能力弱。燃气管理部门市场监管不力,明令禁止的螺丝钢瓶仍在市场流通使用;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违章占压、挖破管道情况时有发生。
(三)燃气管理机构不健全。一些市州(县市)没有设立燃气管理机构,管理力量薄弱、工作经费短缺。
(四)燃气规划编制工作滞后,半数市州还没有启动编制规划,行业发展存在无序、盲目的问题。
另外,衡阳、郴州市未按时向我厅上报清理整顿情况。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开展燃气经营市场清理整顿“回头看”。各地要组织对燃气经营企业落实清理整顿意见情况进行复查。非法充装、无证经营的站点必须坚决取缔。按照“老站老标准、新站新标准”原则,严格设定整改期限,督促燃气企业尽快完成设施站场改造。整改期限之内,无法达标的场站设施必须坚决清出市场。通过清理整顿工作“回头看”,全面落实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意见,强化隐患整治,确保燃气市场安全运行。
(二)强化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监管。建立燃气工程建设监管联动机制,规范燃气工程建设程序,加强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确保燃气工程质量。认真落实燃气工程验收备案制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燃气工程,不得投入运行使用。对燃气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标准的行为,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公示制度》(湘建建〔2008〕39号)规定,认定上报不良行为。燃气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采取县市区报市州,市州报省的逐级汇总上报方式。市州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末25日前,厅城建处负责燃气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审核汇总。(联系人:谢辉 电话:0731-88950215 传真:8895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