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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3.教育现代化对教育改革提出了新任务。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全国、全省范围内已掀起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热潮,形成各地教育竞相发展的态势。对照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我市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迫切需要破解的难题,如基础教育发展还不够均衡,学前教育发展亟待突破,初中教育质量相对落后,优质学位比例还不够高;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和水平还未能适应东莞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民办学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师队伍绩效机制有待完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我市必须顺应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势,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快速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增强教育整体实力,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先发展、以人为本、促进公平、改革创新、提高质量的原则,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多元化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创新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特色发展高等教育和开放发展继续教育,建设健全发达、充满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知识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优先发展。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学校用地、优先引进教育人才、优先落实教师待遇、优先解决教育问题。
  2.以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帮助学生实现全面、终身发展。
  3.促进公平。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目标,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教育制度规则公平,保障教育机会公平,整体提升全市教育发展水平,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完善和落实助学减免政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
  4.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抓好试点,更新教育观念,推进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管理机制、教育投入方式和教育评价制度,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5.提高质量。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根本目标,强化质量管理,坚持内涵发展,鼓励特色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着力于多育英才,多出名师,教育教学质量保持在全省前列。
  (三)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1.建立惠及全民的教育新体系。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不断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解决新莞人子女入学问题;稳步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创建一批有特色的高水平学校;特色化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升职业技术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努力满足特殊人群的教育需求;壮大提升高等教育,构建服务型高教体系;大力开展各类社会教育和培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2.建立多元开放的教育新格局。统筹全市教育均衡协调发展。规范管理,扶持引导,提升民办教育发展水平,增强社会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同步发展,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共同提高。深入开展区域、学校之间的教育帮扶,促进全市教育整体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深化市内教育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与外市、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拓宽视野,更新观念,增强我市教育影响力和竞争力。
  3.建立充满活力的教育新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努力形成政府部门依法治教、宏观管理,教育机构自主办学、有序竞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协作支持的教育发展格局。构建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充分激发校长、教师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投入保障水平和经费使用效益。
  4.建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新模式。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创新课程模式、教学模式和培养模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改革招生考试制度,考试内容力求全面、综合,考查方式实现多元、客观,考察结果体现公平、公正。关心教师成长和发展,不断提高教师师德素养、专业水平和地位待遇。

  “十二五”期间东莞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

教育层次

指标项目

2010年

2015年

幼儿园在园人数(人)

208373

247148

幼儿园毛入学率(%)

95.35

99.5

等级幼儿园比率(%)

14.6

20

教师学历达标率(%)

99.1

100

教师大专以上学历率(%)

28.1

60

适龄儿童入学率(%)

100

100

小学毕业率(%)

100

100

优质学校比率(%)

86.2

100

班均规模(人)

47.2

45

教师大专以上学历率(%)

95.28

96

毕业 / 升学率(%)

97.9

98

在校学生总数(人)

187878

220000

优质学校比率(%)

90.9

100

班均规模(人)

50.6

50

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率(%)

80.17

90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4.9

97.5

在校学生总数(人)

70398

80000

优质学校比率(%)

90.3

100

班均规模(人)

51.4

50

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标率(%)

98.74

100

专任教师取得和在读硕士学位率(%)

5.59

15

在校学生总数(人)

50531

65000

优质学校数(含市技工学校)(所)

12

13

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率(%)

90.41

95

“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

34.9

60

高等

教育

在学总规模(人)

90000

105000

在校学生总数(人)

47000

70000

毛入学率(%)

61.1

63.5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人数(人/次)

520000

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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