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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2年“五一”节日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2年“五一”节日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川商运〔2012〕19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2012年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全省节日市场供应和流通安全,进一步扩大消费,繁荣城乡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采取措施,保障节日市场供应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市场保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市场,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态势,把确保市场供应、维护流通安全和扩大消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各级商务部门要周密部署,结合地方特色和节庆特点,精心组织节日商品和特色商品,确保全省节日市场货源足、品种多、质量优、价格稳。要进一步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要针对各地消费需求和市场状况,加强对猪肉、蔬菜、禽蛋奶、粮油和水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的调查,制定有力的保供措施。要加强对地方储备商品和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的检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要协调指导企业落实商品货源,适当增加适销品种供给,组织开展物美价廉商品和少数民族用品销售专场,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消费需求。
  二、结合消费促进月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
  各地要结合2012全省消费促进月活动,积极组织引导企业抓住“五一”小长假旺销时段,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消费。针对节日市场消费需求和特点,积极组织名、优、特、新商品上市,开展购物节、旅游节、文化节、美食节等促销活动,营造节日市场氛围,扩大品牌商品销售。要指导餐饮企业强化服务,积极推出适合节日市场消费的特色美食,引导和扩大餐饮消费。要高度关注农村市场消费,通过企业统一采购和集中配送,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种适合农村消费的名优商品上市。要组织和规范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开展全国消费促进月“网络放心购”活动,扩大网络消费。要加强与文化、旅游、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合作,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倡导绿色消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产销衔接,保障蔬菜价格稳定
  各地要积极开展蔬菜产销对接,降低流通成本。发挥“农超对接”、“农批零对接”等长效机制作用,组织指导大型连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运销企业等与蔬菜生产大户、合作社等建立密切的产销合作关系,促进蔬菜流通渠道畅通。积极组织蔬菜生产大户、经销大户、批发市场等在“四川省城乡市场公共信息监测系统”、“四川省商务预报网”等供求平台上发布信息,寻找商机。发挥地方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的应急调节作用,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储备规模,在发生蔬菜“卖难”情况时,鼓励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临时收储具备短期贮存条件的滞销蔬菜。
  四、加强食品市场监管,确保流通环节安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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