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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少工委关于评选“江苏省优秀少先队员”、“江苏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江苏省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4)开展的活动具有明显的少先队特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大,效果好,活动时间有保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在近3 年来开展的“红领巾寻访”、“手拉手”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积极贡献;
  (5)阵地建设有鲜明的少先队特色,时代感强,利用率高,能发挥显著作用;
  (6)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扎实地落实全队重要部署。
  2.少先队中队
  (1)队员的主体地位能得到充分尊重,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创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
  (2)能经常独立开展少先队活动,有效吸引少年儿童参与,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主题鲜明、有思想教育意义的少先队活动;
  (3)队组织设置规范,制度健全,有活力,少先队中队文化建设有特色,受到少先队员真心喜爱;
  (4)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5)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与少先队员关系亲密。
  二、评选名额
  江苏省优秀少先队员、江苏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江苏省优秀少先队大队及江苏省优秀少先队中队的各市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
  各市推荐的“江苏省优秀少先队员”和“江苏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人选,要注意男女比例、农村与中学代表比例,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类型和比例;每市推报的优秀辅导员名额中至少有1名志愿辅导员。
  以往年度曾被表彰“江苏省优秀少先队员”、“江苏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及全国同类受表彰者,以及在2010年2 月被表彰为“江苏省优秀少先队集体”的少先队大队等,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选步骤
  1.基层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优秀个人和集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动员基层团队组织广泛参与评选,征求候选人(集体)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逐级推荐至市级团委、少工委。
  2.市级初评。各市级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集体)进行初评,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正式候选人(集体)推荐至省少工委办公室。
  3.省级评审。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集体)进行审查,评选出“江苏省优秀少先队员”、“江苏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江苏省优秀少先队集体”,不符合条件的不再递补。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各级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真正把优秀的个人(集体)评选出来,确保选树的典型质量高、示范效果好、带动作用强。
  2.面向基层,形成导向。要面向基层,扩大评选表彰工作的覆盖面,特别要向农村、农民工子女学校、中心校以下的一般学校等适度倾斜,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对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组织起到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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