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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少工委关于评选“江苏省优秀少先队员”、“江苏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江苏省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优秀个人(集体)的真实感人事迹,做好评选活动的前期动员、过程展示、结果发布和后续追踪,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队报队刊、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宣传栏等少先队宣传阵地作用,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
  请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相应标准,认真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确保推选质量,起好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少先队工作科学发展,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请各市级少工委于2011年9月5日前将候选人、候选集体推荐表2份,候选人两寸彩色标准免冠照片2张,七寸工作(学习)、生活或活动照片1张,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和500字左右事迹简介,队员和辅导员获奖证书复印件,辅导员年度考核表,市级少工委关于候选人(集体)推荐情况说明,附电子版(文字为word格式、图片为jpg格式,存至U盘或光盘)一并报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将推荐材料于9月5日前报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邮箱:jssgw@126.com;联系人:徐莉;电话:025— 83393587;纸质材料用邮政快递EMS寄至: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10号楼,江苏省少工委办公室;邮编:210013。

  附件1.
  “江苏省优秀少先队员”、“江苏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江苏省优秀少先队集体”名额分配表

类别

单位

江苏省优秀

少先队员

江苏省优秀

少先队辅导员

江苏省优秀

少先队大队

江苏省优秀

少先队中队

南京

15

16

15

15

无锡

11

12

11

11

徐州

13

14

13

13

常州

8

9

8

8

苏州

13

14

13

13

南通

10

11

10

10

连云港

9

10

9

9

淮安

10

11

10

10

盐城

11

12

11

11

扬州

9

10

9

9

镇江

8

9

8

8

泰州

8

9

8

8

宿迁

7

8

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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