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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府发[2010]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不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力度,健全和完善本区审计整改的工作机制,促进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9〕61号,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就进一步加强本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区长牵头的区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联席会员各成员单位按照《徐汇区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组织办法》规定的职责要求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分工负责并分类督办。同时建立和完善审计移送处理配合机制,积极落实审计移送处理事项。

  二、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严格法律法规执行,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通知》的精神,充分认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在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以及有效改进管理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查找在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中自身存在的不足,针对整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实施改进和强化。各部门(单位)的领导要真正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的整改要做到切切实实,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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