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管理制度是否上墙,工作手册填写是否齐全,播放菜单是否经常更新。
(3)是否围绕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党员群众需要,制定和落实学习计划;是否与党的组织生活结合紧密。
(4)组织党员、群众收看的次数和相应的方式。党员群众对站点设备、教学内容以及站点组织管理的认可度。
二、远教“十佳指导员”、“学用标兵”评选办法
1、评选程序:各委办局、街镇申报“示范站点”和“先进站点”时一并申报“十佳指导员”和“学用标兵”,并附申报材料一份。正式检查时,检查组结合远教“示范站点”、“先进站点”的评选检查,听取各远教指导员的工作汇报和对拟申报“学用标兵”的情况介绍,以远教“十佳指导员”标准和“学用标兵”标准为参考,根据站点组织收看、设备运行、党员学用结合等情况,评选出全区远教“十佳指导员”10名、“学用标兵”20名。
2、远教“十佳指导员”标准:
(1)热爱本职工作,爱护远教设备,认真遵守远教站点的各项管理、播放制度。能熟练运用远教设备;具有排除一般故障和一定的维修能力。
(2)工作开拓创新,能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功效,较好地建立健全“建、学、管、用”一体化机制。
(3)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较好地指导协调各个终端站点的管理员做好播放、收看和登记等工作。
(4)落实远教重点工作(如:支部书记入户等)和组织党员群众收看上级布置的远教学习任务执行有力,具有时效性;管辖内远教管理员及收看对象评价高。
3、 “学用标兵”标准:
(1)政治坚定。自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务实创新;经常性参加远教学习并做到学以致用,取得一定成效的党员或群众,评选以党员为主。
(2)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活动,利用所学知识开展培训、提升技能、创造就业机会、带领群众科学致富、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具有发展潜力和示范辐射作用。
附件二:
2011年度远教“示范终端站点、先进终端站点、
十佳指导员、学用标兵”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站点名称或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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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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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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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或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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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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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迹(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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