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1分
9、具有可行的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1分
10、在施工中采用具有切实可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2分
11、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1分
(二)评审要求
1、每一评审因素最低分值为其总分的60%-80%,具体比例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2、评审因素缺项或存在错误或违反国家和省建筑施工规范要求(经批准的除外)的评审因素可计零分;
3.评委应对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打分理由写出书面意见;
4.汇总评委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
四、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12分
(一)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
1、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加1分;该工程获省级及以上质量优良奖的加1分、获市级质量优良奖的加0.5分;该工程获省级及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加1分、获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加0.5分,获奖和安全文明工地加分均以最高分记,不累计。
2、项目经理近5年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1分;该工程获省级及以上质量优良奖的加1分、获市级质量优良奖的加0.5分;该工程获省级及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加1分、获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加0.5分,获奖和安全文明工地加分均以最高分记,不累计。
3、投标人上年度获省优秀建筑企业1分,市优秀建筑企业0.5分;项目经理上年度获省优秀项目经理1分,市优项目经理0.5分。获优秀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加分均以最高分记,不累计。
4、投标人近1年市场行为2分。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论为记分依据,完全合格2分、合格1.5分、基本合格1分。省外入晋企业按照省外入晋企业年度考核结论为记分依据,完全合格2分、合格1.5分、基本合格1分。近1年有一次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分且从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总分中扣1分,扣到0分为止。
5、项目经理近1年市场行为2分。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结论为记分依据。近1年有一次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分且从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总分中扣1分,扣到0分为止。
(二)评审标准和要求
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同类工程,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备案)、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其他现场出示的证明无效。
2、同类工程指结构相同的工程,不区分规模和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