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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2011修订)

  5、关键部位施工方法
  6、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7、机械设备配置
  8、机械设备配置
  9、工期计划
  10、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自选)
  11、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自选)
  (二)评审标准
  1.完整性。所有评审因素内容完整;
  2.合理性。施工总平面图、劳动力计划、材料供应、工期计划、质量、工期应满足招标工程要求。
  3.针对性。关键部位施工方法、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机械设备配置、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工期、质量、降低造价的建议,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应针对招标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中:自选的两项评审因素可根据招标工程项目需要自行选择提出。
  (三)评审要求
  1、除可选择提出的两项评审因素外,存在缺项情形、违反国家和省建筑施工规范规定要求情形、不能满足招标工程施工需要情形的可评审为不合格。评审为不合格的,评标委员会必须写出书面评审意见。
  2、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为合格的所有投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和针对性程度,按照优劣进行排序(可并列)。
  三、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评审
  (一)评审因素构成。“同综合评估法”
  (二)评审标准和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进行比较评审,根据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优劣程度进行排序(可并列)。
  四、评审结论
  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按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附件3:
  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法是对投标报价成本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进行合格评审,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最佳投标人的方法。
  一、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同综合评估法"
  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一)评审因素
  1、施工方案
  2、施工总平面图
  3、劳动力计划安排
  4、材料供应安排
  5、关键部位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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