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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贵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各区、市、县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高度重视、广泛支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气围。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金阳新区管委会负责在金阳“绿色未来”雕塑旁设置安全生产月主题的鲜花标语。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工作。

  (三)市安监局:承担市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筹划、安排、督促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安监、危化、非煤矿山、煤矿抢险救援等四个方队参加咨询日活动(每个方队50人,下同)。负责协调省安监局,完成矿山应急救援演练。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工作。

  (四)市公安局: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特别是6月10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的消防、治安保卫、交通组织和管理工作及参加宣传咨询日车辆通行证的审批。负责组织消防方队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工作。

  (五)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电视、广播宣传报道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工作。

  (六)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基层工会参加安全生产诚信企业承诺、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经验交流活动和参观中国--贵州第十一届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暨第二届中国贵州能源与科技装备展览会、有关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宣传教育电影、光碟等。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工作。

  (七)团市委:负责组织基层共青团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组织2个青年志愿者方队共200人(鲜花方队、红旗方队),参加咨询日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工作。

  (八)市妇联:负责组织基层妇女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工作。

  (九)市林业绿化局:负责完成6月10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筑城广场、邮电大楼广场等处鲜花标语摆放等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工作。

  (十)市城管局: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点及有关宣传标语、拱门等的审批和清理占道及活动结束后的环境卫生等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工作。

  (十一)市气象局: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有关宣传空飘的审批。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工作。

  (十二)市卫生局:负责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场所应急救护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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