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1:免疫规划疫苗抽查接种率
| 抽查免疫规划疫苗的实际接种率,以评价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质量。 | 19分 | 通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平台,按每种疫苗每个市(县)区随机抽取210名应种儿童,以市(县)区为单位计算每种疫苗的实际接种率。其中脊灰、麻疹等2种疫苗接种率应达到95%以上,乙肝、卡介苗、百白破、A群流脑、乙脑、甲肝、麻风腮、白破、A+C群流脑等9种疫苗接种率应达到90%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应达到90%以上,麻疹疫苗初免及时接种率应达到90%以上。
得分计算:以上13个单项指标,脊灰、麻疹2种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麻疹疫苗初免及时接种率4项指标,单项达标得1.3分,其他9个指标,单项达标得1分。各单项指标每提高(下降)2.5个百分点加(减)0.1分,扣完为止。
| 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平台数据为准,以市(县)区为单位计算实际接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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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个案流调率 | 5种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报告病例中,及时完成个案流调病例数占当年报告病例总数的平均比例。 | 10分
| 5种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包括:乙型肝炎、麻疹、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新生儿破伤风。以市(县)区为单位,分别计算各病种个案流调率,其中分母为:当年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的病例数,分子为:分母中及时完成个案流调的病例数。各病种个案流调率应达到90%。在此基础上计算各地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平均流调完成率。平均流调完成率=(Σ分病种实际流调率/90%)/5,实际流调率达到或超过90%的,以90%计算。得分计算:10分×平均流调完成率。 | 以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及相关疾病专报系统数据为准,按病例现住址统计。 |
指标3: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病例实验室诊断率 | 4种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报告病例中,经过实验室诊断的病例所占的平均比例。 | 8分
| 4种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包括:乙型肝炎、麻疹、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以市(县)区为单位,分别计算各病种的实验室诊断率,其中分母为:当年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的病例数,分子为:分母中及时经过实验室诊断的病例数。各病种实验室诊断率应达到90%。在此基础上计算各地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平均实验室诊断率。平均实验室诊断率=(Σ分病种实验室诊断率/90%)/4,各病种实验室诊断率达到或超过90%的,以90%计算。得分计算:8分×平均实验室诊断率。 | 以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及相关疾病专报系统数据为准,按病例现住址统计。 |
指标4:免疫监测工作任务完成率 | 按照市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年度监测工作任务项目的平均比例。 | 6分
| 以监测点为单位,分别计算各监测点的任务完成率,其中分母为:监测方案确定的某项免疫监测项目合格标本采集数,分子为:已完成的该项免疫监测项目合格标本采集数。超额完成任务的,以100%计算。
以市(县)区为单位,计算辖区内各监测点的平均完成率。
得分计算:6分×平均完成率。
| 以市级实验室收到各监测点采集的合格标本数为依据。 |
指标5: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工作质量 | 按照《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方案》要求,考评6个单项指标,以评价AFP病例监测工作质量。 | 12分 | 以市(县)区为单位,下列6个单项指标分别应达到: ①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1/10万;
②AFP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80%;
③AFP病例麻痹后14天内双份合格粪便标本采集率≥80%;④AFP病例粪便标本采集后7天内送检率≥80%;
⑤AFP病例麻痹75天内随访调查表上报率≥80%;⑥无标本或未采集到合格标本的AFP病例的5名密切接触者的粪便标本采集率达到100%。
得分计算:以上6个单项指标,第1、6项指标单项达标得2分;第2-5项指标单项达标得1.2分,每提高2.5个百分点加0.1分;各单项指标未达标不得分。
| 以AFP病例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
指标6:麻疹监测工作质量 | 按照《全国麻疹监测方案》(2009版)、省疾控中心下发的《江苏省麻疹疫苗应急免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考评10项指标,以评价麻疹监测工作质量。
| 15分
| 以市(县)区为单位,下列9个单项指标分别应达到:
①麻疹监测病例中的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2/10万;
②麻疹疑似病例48小时完整调查率≥80%;
③麻疹疑似病例实验室血清检测结果7天内及时报告率≥80%;
④麻疹疑似病例血标本采集率≥80%;
⑤麻疹暴发疫情血清学确诊率≥90%;
⑥采集病原学标本的暴发疫情数占暴发疫情总起数百分比≥80%;
⑦麻疹疑似病例7天内及时诊断排除率(分母:麻疹疑似病例总数,分子:终审日期距离报告日期≤7天的麻疹疑似病例报告数)达到100%;
⑧麻疹病例个案规范应急免疫符合率(分母:麻疹确诊病例(临床确诊和实验室确诊)发生数,分子:符合规范要求的麻疹疫苗应急免疫次数(符合规范要求是指:应急免疫人数≥100人或集体单位全体人群接种;应急免疫工作开始时间距首例麻疹病例报告时间不超过7天,且应急免疫工作在一周内完成;主动搜索、流行因素调查工作及时开展)达到100%;
⑨辖区内麻疹发病率低于上一年度。
得分计算:以上9个单项指标,第1、7、8项指标单项达标得1.2分,其他6个指标单项达标得1分;第2-6项指标,每提高2.5个百分点加0.1分;各单项指标未达标不得分。
| 以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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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7: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工作质量
| 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考评8项指标,以评价AEFI监测工作质量。
| 12分
| 以市(县)区为单位,下列8个单项指标分别应达到:
①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发现后48小时内报告率≥90%;
②需要调查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90%;
③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调查后7日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率≥90%;
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在调查后3日内报告率≥90%;
⑤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关键项目填写完整率达到100%;
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类率≥90%;
⑦以市(县)区为单位预防接种反应报告率达到0.5‰以上;
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因素调查、相关标本采集完整率(分母:省市接报的严重AEFI和有纠纷的AEFI个案总数,分子:AEFI病因推断相关因素调查完整、相关标本采集完成的个案数)达到100%。
得分计算:以上8个单项指标,第3、8项指标单项达标得2分,其他6个指标单项达标得1分;第1、2、3、4、6项指标,每提高2.5个百分点加0.1分;各单项指标未达标不得分。
| 以AEFI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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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8:预防接种票据化管理 | 考查预防接种票据发放、使用情况,以评价票据化管理水平。 | 4分 | 以市(县)区为单位,下列2个单项指标分别应达到:①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票据持有率(分母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总数,分子为:分母中持有预防接种票据的儿童数)应当≥95%; ②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票据使用率(对指标1抽查接种率的儿童中,核查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的预防接种票据使用情况,分母为:应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剂次总数,分子为:分母中已使用预防接种票据进行接种的针次数)应当≥95%。
得分计算:以上2个单项指标各占2分,单项达标得2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减0.1分,扣完为止。
| 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平台数据为准,以市(县)区为单位计算实际率。 |
指标9: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运行监测与管理 | 按照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运行监测与管理要求,考核6个单项指标,以评价信息系统运行质量。 | 8分 | 以市(县)区为单位,下列6个单项指标分别应达到: ①信息系统运行质量监测报告率(分母为:运行质量监测方案要求上报的监测报告次数,分子为:实际报告的次数)应达到100%;
②预防接种单位上传率(分母为: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总数,分子为:抽查辖区内某时段一周内上传数据的预防接种单位数)应达到100%;③预防接种信息三天内上传及时率(分母为:所抽查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总条数,分子为:分母中在三天内上传的预防接种信息条数)应≥95%;④预防接种信息录入完整率(分母为:所抽查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总条数,分子为:分母中录入完整的预防接种信息条数)应≥95%;
⑤上传符合率(分母为:上一年度建卡儿童数(含出生儿童和流入儿童),分子为:当年上传的儿童数)应≥95%;
⑥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重点统计卡介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麻腮风疫苗、流脑疫苗)应种未种率(分母为:上一年出生的常住、流入和迁入的适龄儿童总数,分子为2005年1月1日后出生的儿童某种疫苗应种未种人数)应<15%。
得分计算:以上6个单项指标,第1项单项达标得2分,第2、3、4、5项单项达标得1分,各单项指标未达标的每下降2个百分点减0.1分,扣完为止;第6项指标占2分,每种疫苗达标得0.4分,未达标不得分。
| 以省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平台数据和专题调查结果为准,以市(县)区为单位计算实际率。 |
指标10:疫苗和冷链管理 | 按照疫苗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要求,考核6个单项指标,以评价疫苗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质量。 | 6分 | 以市(县)区为单位,下列6个单项指标分别应达到:①第一类疫苗分发计划下达率(分母为:所辖镇街道总数,分子为:下达第一类疫苗分发计划的镇街道数)应达到100%; ②疫苗出、入库信息网络报告率(从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平台中随机抽取20个批次疫苗信息,在疫苗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出入库信息。分母为:20个批次,分子为:分母中已录入报告疫苗批次数)应达到100%;
③疫苗出、入库信息系统录入正确率(以市(县)区为单位从疫苗管理信息系统中抽取20个批次疫苗信息。分母为:20个批次,分子为:分母中疫苗出入库信息记录完整无差错批次数)应达到100%;
④每批疫苗接收或购进验收规范符合率(分母为:抽取市(县)区本级、2个镇街道全年所有批次入库疫苗记录数,分子为:分母中入库疫苗有批批检合格证和运输温度合格证明等文件备案的入库疫苗记录数)应达到100%;
⑤疫苗储存温度实时监测合格率(分母为:辖区内装有温度实时监测系统、并在使用的冷库总数,分子为:分母中没有发生报警的冷库数)应达到100%;
⑥疫苗运输温度实时监测合格率(分母为:疫苗运输总次数,分子为:疫苗运输过程中没有发生温度报警的疫苗运输次数)应达到100%。
得分计算:以上6个单项指标,单项达标得1分,单项未达标不得分。
| 从疫苗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之日起统计,通过专用网络报告系统统计。 |
指标11 现代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完成率
| 加分项目
| 5分
| 根据每年市卫生局制定的现代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加分,完成当年所有任务数满分,未完成任务根据完成比例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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