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省地矿局第五地质大队与河北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在柬埔寨进行金矿地质预查项目的通知
(冀发改外资〔2011〕1861号)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你局“关于第五地质大队与河北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在柬埔寨王国桔井省松博县茅草田地区金矿地质预查项目核准的请示”(冀地[2011]131号)收悉,依据《
河北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同意对该项目核准,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局第五地质大队与河北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作,通过河北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柬埔寨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唐柬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与柬埔寨ASPIRE TL MINING LNC公司和HANG HENG XIN MINING INVESTMENT CO.LTD公司合作在柬埔寨王国桔井省松博县茅草田地区开展金矿地质预查。勘探区面积220平方公里,工期2年。
二、项目总投资2038.31万元人民币(折316.02万美元,汇率按1:6.45计),全部由中方投资,占合资公司60%股份,柬埔寨ASPIRE TL MINING LNC公司和HANG HENG XIN MINING INVESTMENT CO.LTD公司以持有的柬273号探矿权及协议规定的服务事项出资,占合资公司40%股份。中方投资中,河北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资2038.31万元人民币(折316.02万美元),占中方股份的40%(项目总股份的24%),第五地质大队以地质勘探、技术、人员和设备入股,占中方股份的60%(项目总股份的36%)。中方投资由企业自筹,所需外汇由河北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申请购汇解决。